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規范
1 總 則
1.0.1為了合理設計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提高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施工質量,確保系統正常運行,保證在發生火災時人員順利逃生和消防作業,制定本規范。
1.0.2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內裝修和改變使用性質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內設置的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與維護;不適用于生產和存貯火藥、炸藥、彈藥、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險的場所。
1.0.3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設計,必須遵循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針對使用對象的特點,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1.0.4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與維護,除符合本規范外尚應執行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