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范圍
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圍:?????????????????????????? ????????????????????????????????
????????????????????????????????????????????????????????????????????????????????? ??????????????
????????????????????????????????????????????? ??????(承包范圍未表述清楚的,以后附預算書為準)。
第三條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采用總價包干的承包方式,乙方的預算書是組成合同的一部分,合同價款經雙方確認后,預算范圍內所含工程內容一次包死,結算時不予以調整,預算范圍以外的洽商變更另行單獨結算。
第四條 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為?? 日,自乙方進場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止。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進場通知后?? 日內進場施工。
二、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一)因甲方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響正常工期的;
(二)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圖,材料、設備的;所供材料、設備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設備在驗收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的;
(三)因甲方未具備進場條件,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場地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等,影響進場施工的;
(四)在施工中如因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影響正常施工的;
(五)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前道工序沒有完成,影響本工程進度的;
(六)隱蔽工程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沒有按時驗收的;
(七)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工程款的;
第五條 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為固定總價合同,僅在下列第(二)項情況出現的,調整工程價款。
(一)工程價款為:(大寫)??? ?????????????????????,(小寫)? ??????????????。
(二)在合同履行中出現下列情況時,應調整本工程的工程價款:
(1)經批準的設計變更;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現場施工與圖紙不符,需增加工程量;
(三)工程結算價格調整計算方法:上述引起的任何洽商增減,在洽商簽訂時雙方確定金額,最終工程結算為固定合同價+洽商金額,不再另行結算。
(四)工程結算價格需第三方審計機構完成的:乙方施工完畢后20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完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完工結算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后,應在3個月內組織第三方審計機構給予確認,延期視為認可乙方所報結算金額。
第六條 工程價款支付
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材料進場甲方付工程價款的30%;穿線完畢消防設備進場后付至工程價款的60%;工程完工后付至工程價款的85%;經驗收合格或視為驗收合格后7日內,甲方付至工程結算價款的97%;質保金為工程結算價款的3%,待質保期滿后7日內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工程質量
一、甲方應在乙方進場前7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和施工說明 5 套,并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二、乙方按照工程圖紙、施工說明、組織計劃、進度計劃等組織施工,上述約定的事項變更的,雙方均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涉及隱蔽或單項工程的,在工程隱蔽或單項工程竣工前2日,乙方應當通知甲方到場驗收。驗收合格,甲方 應在驗收記錄上簽字;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整改后重新驗收。甲方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1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2日。甲方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或拒絕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四、乙方保證工程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五、本工程使用的消防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第八條 調試與驗收
一、工程完工后,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5 日內組織自行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二、自行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工程移交手續。
三、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或消防備案。
第九條 質量保修
乙方負責保修期限為 1 年,自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消防驗收合格或本工程投入使用之次日先到期之日起計算。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現場并及時處理。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不屬于乙方保修范圍,如需乙方維修,甲方需支付給乙方相應的費用。
第十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區域地下水、氣管道、電纜管線布臵圖及其他與本工程有關的隱蔽工程布臵圖,并進行現場交底,交底應經雙方確認并形成書面文件。
二、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電、加工場地、倉庫、垂直運輸、臨時住房等方便施工的設備、設施,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三、指派???????? 為本工程甲方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并負責確認工程量,并辦理有關驗收、變更。所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四、甲方負責辦理與本工程有關的審批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交底,配合形成書面交底文件。
三、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乙方駐工地代表變更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
五、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而影響建筑的正常使用。
六、對甲方進行消防設施操作培訓并提供完工圖 5 套。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價款 1 ‰的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價款的3%。
二、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的,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損失。需乙方后續進場施工的,甲方承擔后續進場費用。
三、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的,每延誤一日,按工程價款的 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由于乙方原因,本工程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不合格或消防備案后抽查不合格的,乙方應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完工后,甲方應在3個月內組織驗收,甲方不能按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責任及應支付的費用。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與解除 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四 份,雙方各執 二 份。 二、合同解除
(一)不論何種原因,中途退場的,甲乙雙方均應在合同終止三日內核對完畢工程量,共同確認的工程量由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對有爭議的工程量也應當記錄在案,并寫明爭議的原因。如果甲方拒絕在核對工程量的文件上簽字的,應當以乙方確認的工程量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二)如果后期建設將導致爭議的工程量無法核對,甲方和乙方應當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兩日內共同委托第三方對工程量鑒定(雙方對選擇第三方不能達成一致的,由雙方各提供一家有資質的第三方鑒定單位抽簽確定),鑒定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提出異議,鑒定費用由與鑒定結果差異較大的一方承擔。
(二)甲乙雙方承諾本合同中所確認通訊地址全部可以送達,任何一項通知及書面材料送達下面地址的視為送達,盡到通知義務。如任何一方地址變更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一0201)執行。
甲 方: ?????????????????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 郵政編碼:
電 話: ????????????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 日 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