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788-2012城鎮給水排水技術規范
總則
1.0.1為保障城鎮用水安全和城鎮水環境質量,維護稅的健康循環,規范城鎮給水排水系統和設施的基本功能和技術性能,制定本規范。
1.0.2本規范適用于城鎮給水、城鎮排水、污水再生利用和雨水利用相關系統和設施的規劃、勘察、設計、施工、驗收、運行、維護和管理等。
城鎮給水包括取水、輸水、凈水、配水和建筑給水等系統和實施;城鎮排水包括建筑排水,雨水和污水的收集、輸送、處理和處置等系統和實施;污水再生利用和雨水利用包括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和雨水利用系統及局部區域、住區、建筑中水和雨水利用等設施。
1.0.3城鎮給水排水系統和設置的規劃、勘察、設計、施工、運行、維護和管理應遵循安全供水、保障服務功能、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同水的自然循環協調發展的原則。
1.0.4城鎮給水排水系統和設施的規劃、勘察、設計、施工、運行、維護和管理除應符合規范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當有關現行標準與本規范的規定不一致時,應按本規范的規定執行。

